14 第十四辑 法

“法”在《金刚经》中有三类含义:宇宙一切现象(色法、心法)、佛陀所说法义、佛陀亲证的诸法实相。
另可分“有为法”(因缘和合,如梦幻泡影)与“无为法”(非因缘生,即佛性、真如)。
修行者应对一切法持正确观念:运用“三段式逻辑”(是…非…名…)、离四相、知一切法无我、如是知见信解而不生法相。
佛陀强调“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”,一切法如渡河之筏,到岸即舍;真正的法不可说,亦无法可得。
傅大士拍案下座公案,彰显“无法可说,是名说法”的般若深义。

14.1 第一节 法的分类

我们认识了“相”,现在开始来认识“法”。“法”在《金刚经》里占了很大篇幅,释迦牟尼佛在经文前后都有提到。我就顺应佛陀的恳切叮咛,再把这个“法”说一下。

“法”基本上有几大类:

14.1.1 第一类,是指宇宙的一切现象。

这种现象,又分成色法跟心法。色法,就是物质所形成的现象或者事物,称为器世间。心法,就是心理跟精神的现象,叫做有情、情世间。

这里列举《金刚经》所讲的三条经文,佛陀所说的“法”,就是宇宙的一切现象。

第四分:“菩萨于法,应无所住,行于布施。”菩萨于法,就是对于宇宙的一切现象。

第六分:“若取非法相,即着我人众生寿者。是故不应取法,不应取非法。”这里的法,也是指一切宇宙的现象。

第十七分:“一切法,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。”一切法,就是宇宙间的一切现象,是无四相的。

这是对于“法”的第一个概念。

14.1.2 第二类,是指佛陀对世间弟子们所讲的法。

譬如“颇有众生,于未来世,闻说是法,生信心否?”对于佛陀所讲的法,我们有没有信心?“闻说是法”,就是佛陀所讲的法,所做的开示。这是对于“法”的第二个概念。

14.1.3 第三类,是指佛陀所亲证的法。

这里有兩個例子:

第一,“无有定法,如来可说……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,不可说,非法非非法。”因为这不是我们所能理解、所能推演、所能分析出来的,是诸法的实相。诸法实相,是需要经过方法的修行才能印证,不是语言文字所能表达的。如来所亲证的法,没有办法去形容。

第二,“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。”为什么第一希有?就是最尊、最贵,是真正的诸法实相。这里的希有之法,就是如来所亲证的法。

以上就是“法”的三种归类。

另外,还有一种分类法,分为两大类。一类称为“有为法”,一类称为“无为法”。

“有为法”是指因缘和合而成的现象。“无为法”,就是非因缘和合而成的,就是我们所讲的佛性。所谓的真如法性,就是无为法,不是因缘和合而成。

“有为法”最著名的例子,就是《金刚经》第三十二分最后一句:“一切有为法,如梦幻泡影,如露亦如电,应作如是观。”

经中也有提到“无为法”。第七分里面讲到:“如来所说法,皆不可取,不可说,非法非非法。所以一切贤圣,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。”

法怎么会有差别?不是平等吗?无有高下吗?这里所讲的,是指一切贤圣,包括须陀洹、斯陀含、阿那含、阿罗汉,分成四果。他们有四个修行位阶,有这样不同的成就或者果位。他们修行的体证有深有浅,最深到达阿罗汉,就已经了脱生死、出离三界。修证到这样一个成就,称为阿罗汉。然后,再浅一点,叫做阿那含,属于三果圣者。这里所讲的差别,是指他们的证悟有深有浅。事实上,法是平等的。

《金刚经》好几次提到“一切法”,就是一切万法,一切诸法;就是一切的这些道理,一切的这些事物,一切的这些现象;就是涵盖所有的这一切,包括有为法、无为法。

轮回世界的法,是有为法,是因缘和合而成。因缘和合,就会造成轮回不已。无为法,就是究竟涅槃的法,就是到了“佛”的一种无余涅槃,就不是因缘和合的,而是不生不灭的。因缘和合的有为法,是生生灭灭的。

还有一种法,称为“不可说法”,就是佛陀所亲证的法。亲证了这个法,就能自由自在地穿梭于轮回世界或者涅槃世界。证得了不可说法,就是证得了诸法的实相、究竟的实相,就是已经到达了很高位阶的大菩萨。这些大菩萨,已经不受所谓时间和空间的局限,已经真正究竟地解脱了。他们可以自由来去于、穿梭于这个娑婆世界、轮回世界。也可以进入涅槃世界,进入涅槃境界、解脱境界、出三界的境界。这就是所谓一切法当中的“不可说法”。

14.2 第二节 对一切法应有的正确观念

我们学习《金刚经》,学习祖师禅,都是发心菩萨。那么,发心菩萨对于一切法,应该有什么样的正确观念呢?我们要建立三个正确观念。

14.2.1 第一个观念,三段式的逻辑辩证 ——是什么,非什么,是名什么。

就是面对这一切法的时候,要用三段式逻辑辩证,让自己不会落于相上。

“是故如来说一切法,皆是佛法。须菩提,所言一切法者,即非一切法,是故名一切法。”这就是一种三段式逻辑辩证。我们对于这一切法,要有这样一种正知见的态度来面对。就是不着于两边,不着于左,不着于右,也不着于中。对于这一切是涵容的,包容的,可是不否定它们,也不会粘着在上面,这叫做三段式的逻辑辩证。对于任何一切的法,都要这样去看待,才不会有所住着,才可以无住生心。

14.2.2 第二个观念,无四相的分别。

“实无有法,名为菩萨。是故佛说一切法,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。”对于四相,要有正确的认识,因为有我有你有他,有形成的时间跟空间,我们对于时间跟空间都比较住着。发心菩萨,要学《金刚经》的般若思想,要学祖师禅的禅法,对于四相都不要执着。

14.2.3 第三个观念,一切法无我。

有经文讲说:“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,持用布施。若复有人,知一切法无我,得成于忍,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。”世界七宝,就是非常珍贵的宝物。布施了多少呢?满恒河沙。恒河是印度最大的一条河,整条河里所有的沙,那是无可计量的。就是说,有这么一个发心菩萨,用这么多的七宝在行布施。无我,是一种“空”的概念。如果有菩萨认知了“一切法无我”——这一切法根本都是假象,都是空相;而“得成于忍”——能安住于这一切现象,真正地见到诸法空相,他的功德就比献出无量的珍宝还要大。一切法无我,这种观念非常重要。因为一切法皆空,要建立这么一个观念——它是一个空相,对于这一切法都不要执着。

14.2.4 第四个观念,如是知,如是见,如是信解。

这段经文,在“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,于一切法,应如是知,如是见,如是信解,不生法相。”这个“知”,就是知道而不住着。对于一切法要知道,但不住着在相上,不住着去布施,不住着在“色声香味触法”。这个“见”,就是要努力地去度众生,而无一众生可度。要保持这样一种态度,才是正知见。这个见解、见地,才是究竟。然后要“信解”什么呢?无有定法,如来可说。如来说这个,我们就执着这个;说那个,我们就执着那个。所以如来说,我所说法皆不可取、不可说,就是害怕我们会执着。不要认为这是佛陀说的,就紧紧抓住,死也不放。那就是又着在言语相上面,那就不对!抱持这样一种“如是知,如是见,如是信解,不生法相”的观念,就是不再产生、不再制造其它法出来,不再制造问题,不再节外生枝。

14.3 第三节 无法

讲到“法”,释迦牟尼佛又讲到“无法”。这里来看几条经文:

第六分:“汝等比丘,知我说法,如筏喻者,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。”所有的一切修行方法,就象是带我们过河的那艘船、那条舟,只不过是过河的一个工具,功能是乘载我们过河。当已经过了河,到达彼岸之后,我们就要下船,不要再待在船上,不要再执着这艘船。这艘船,就是指我们修行的方法,或者修行的观念、修行的理论。包括《金刚经》所讲的这一切,都要把它放下。已经渡到彼岸,已经修到一个成就之后,就都要放下,才会是真正地有成就,真正地认识法,真正地相应到诸法实相,不要再把那艘船扛在身上。“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。”佛陀告诉我们的这些法都要舍弃,何况不是佛陀所说的法!这些通通都要舍得干干净净。

真正的佛法,是无法可说的;真正的悟境,是无境可悟的;真正的彼岸,是无岸可登的。那这不是很矛盾吗?我们要般若波罗蜜,就是要用大智慧去登彼岸。怎么现在又无法可说,无境可悟,无岸可登?那我们搭上这艘船,不就是茫茫大海,四处漂泊,没有目标了吗?大家不要误会。刚开始修行的时候,我们需要这样一个目标。我们现在此岸,五浊恶世。告诉你有一个彼岸,要去到那个彼岸,那边是究竟圆满清净的。告诉一个目标,让我们升起一个善念,来解脱这一切的烦恼痛苦。这些目标说白了、说穿了,只是一个假设而已,一个假名而已。

为什么要有这个假名?比如《法华经》中有七个譬喻故事,其中一个譬喻故事叫做“化城喻品”。有一群旅行者,一个团队,他们旅行在路上。结果走了好久,觉得好累,有人就心生退却,不想再往前走,想要放弃这个行程。领队就告诉大家:“马上就到了!大家看前面那个山头上面,有一个多么庄严、多么华丽,多么壮观的城。到了那个城,就有吃有喝,想要什么,都可以好好享受。”大家一看,确实有一个城,就在那座山上,离这里不远了。就又燃起希望,振作精神,去完成这一段路程。可真到了那边,领队又说这不是我们的目的地,目的地还没到,这里只是一个中途点。这里只是如何如何,目的地更是好上千百万倍!他把终极目的地宣说得让大家又心生向往——在这里已经很满足了,那比这里还好,就一定要去一探究竟。路已经走了一半,半途而返太可惜了。大家就又振作精神,继续前进。“化城喻品”中,中途有好几次这样的转折。这个譬喻,是比喻我们修行真正的目的地,是要成佛。《法华经》就是成佛之道的一部经典。成佛会有好多过程,刚开始修,开始初发心,会修到小乘四果——须陀洹、斯陀含、阿那含和阿罗汉。但不能满足于此,这只是自了汉,只是对自己好而已,对于众生、对于社会却没有帮助。我们要发更大的愿,再去修,修成菩萨之后要成佛,成佛之后有多庄严,功德多大,这就是“回小向大”。《法华经》用这些譬喻故事,告诉我们修行有阶段性目标,每一次完成阶段性目标之后,就要放下当下的那些成就,继续去修,继续前进,才会有更大的成就。目标虽然遥远,可只要我们持之以恒,互相鼓舞,总能到达。

第十七分:“若有法,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,然灯佛则不与我授记。”如果能专精在祖师禅的功夫上面,就可以亲证最上乘法。什么是最上乘?就是佛的境界。这个法是不是只有佛才能修?不是。参禅,智慧的观照,这就是最上乘法。其实它很简单,越简单,越上乘。越复杂,不能说越下乘,只是搞得很热闹,让你有成就感,让你感觉有所得,让你感觉有在修行。而真正最高最上的法,是无法之法,其实最简单。当然,最简单也变成最难琢磨,就被大家认为最难。事实上,只要掌握了要领,就只是这样去做,就很简单。这句话,其实跟《心经》中“无智亦无得,以无所得故,菩提萨埵”是同样的意思。就是到了最后,其实无法可修,无佛可成。智慧观照的时候,如果以“有所得、有所证”这样的自我中心在行持,是没有办法真正得到解脱的。唯有以智慧的观照,破除对“我”的执着,破除“我见”——见地、见解、知见。当能破除我执、我见,超越自我中心,就开始可以相应到三世诸佛。这在祖师大德语录里,在经文上面都有讲到。那个时候,就可以跟诸佛同一鼻孔呼吸,就是跟佛合二为一,就是成佛,就可以转大法轮。

第二十一分:“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,即为谤佛……说法者,无法可说,是名说法。”言语是传递信息的一个符号、一种工具,表达的一种形式。智慧观照可以将这一切相,包括语言文字,真正地去洞悉它。当然,所有的语言文字,或者相,都传达了一个讯息。什么讯息?就是诸法的实相,只是我们接收不到。一切法皆是佛法。那你说怎么可能?这个麦克风是佛法吗?这个桌子是佛法吗?那棵树是佛法吗?我们没有办法理解,接收不到这个法的信息,因为有一个我执。我们的“眼耳鼻舌身意”六根,相应到六尘,会有一个我执、我见,障蔽了所宣说的无上大法。当然,这个道理没有办法理解。因为无上大法没有办法用语言文字去传达,所以众生很难理解,接收不到。唯独只有透过修行,才有办法接收到这些讯息。

梁武帝是中国历史上最护持佛法的皇帝。在梁朝,大概离现在1500多年的那个时代,菩提达摩从印度来到中国,见到的就是梁武帝。我现在讲的是另一则公案。那个时期有一个大修行成就者——傅大士,他在当时被称为梁代三大士(与达摩祖师、宝志禅师并称)。那个时代,全天下公认的佛法代表者,第一个就是菩提达摩;再者就是梁武帝的国师——宝志禅师;再者就是傅大士。傅大士对于《金刚经》非常有研究,是他很重要的修行指导经典。

有一回,梁武帝邀请傅大士到宫中来宣说《金刚经》。因为这是一大盛事,傅大士是当朝的大佛学家、大修行人,大家都很期待,要听他怎么讲解《金刚经》。傅大士进宫之后,梁武帝非常慎重其事,很重视这件事情,也非常礼遇傅大士,排场布置得非常庄严,非常盛大,恭敬地邀请他升座。那时候皇帝坐在下面,包括宝志禅师也都坐在下面。傅大师上座之后,看一看大家,然后往桌子上一拍,转身就下台走了,连鞠躬都没有。当时梁武帝非常错愕——我这么盛大的排场,这么大的诚意,恭敬地邀请你来讲法,你却一句话都没讲,做那么一个动作就走人了!

后来,他跟宝志禅师就有一段对话,也是很经典的一个公案。宝志禅师也是一位得道高僧,他一看傅大士这么一个作略,真是太妙了!那时梁武帝楞在那里,一脸错愕,还不知道该怎么反应。宝志禅师就问皇帝:“你现在有领会到吗?”梁武帝说:“领会啥?他根本什么都没讲,我要领会什么?”宝志禅师说:“傅大士已经讲完《金刚经》了。”梁武帝大为吃惊,他一句话都没说,怎么就讲完了?宝志禅师就说:“因为《金刚经》不可说,那他就用这种方式来表达,就已经讲完了。”结果梁武帝更是迷糊,到底这是在演什么戏!

这则公案讲的就是:“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,即为谤佛。”如果傅大士在那边登堂说法,讲如来所说法,就是谤佛。傅大士不谤佛,所以不说。无法可说,才是说法,所以他也是说了。